标准信息
未知
2025-11-24
标准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全面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根据《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新疆文旅行业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工作要求,结合行业工作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对突发事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本责任清单。
(三)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为依据制定本清单。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明确界定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责任边界。
(四)概念
本清单所称文旅行业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的管理、服务、经营体系。
(五)适用范围
本清单适用于全区文化和旅游类场馆、场所、经营机构及其提供的服务活动。
二、文旅行业划分类型
(一)文化类
1.公共文化服务类:指由政府投资公益类的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剧场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民俗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馆及其提供的服务。
2.文化娱乐类: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供公众进行消费的休闲场所。主要包括: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其提供的服务,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组织提供的盈利性文娱活动;剧本娱乐场所、电竞酒店、迷你网咖等新兴文化娱乐业态。
(二)旅游类
1.景区类:指有明确的地域范围、具备旅游服务设施、有主体机构经营管理,以特定景区及相关活动为吸引、可供游客游览或开展涉旅活动的区域、场所。主要包括:各类旅游景区及其服务;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乡村旅游点、S级滑雪场及其服务。
2.旅游服务类:指有主体机构经营管理,具备旅游服务功能,为游客提供A级旅游服务的相关单位、机构。主要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及其服务;旅游景区内的游乐场所、演艺场所等。
(上述各类型单位、机构下文总称为文旅企事业单位。)
三、安全生产责任边界划分
(一)文旅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
文旅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直接的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责任包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进行安全生产评估、教育、培训和宣传,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保障安全生产投入等。
(二)文旅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权责法定”的原则,文旅部门负责文旅行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指导各地落实A级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拟定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措施,组织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职责;负责全区旅行社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等级民宿等经营场所的安全监管;指导图书馆、文物和博物馆、文化馆(站)、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等文化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安全监管;指导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三)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原则,相关部门对业务主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根据文旅行业涉及的场所、设施、设备等要素,各级旅游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包括各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水利、气象、民航、体育、宗教事务等部门均涉及文旅行业相关领域或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业务内容、业务范围和业务事项确定并承担相应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详见第四部分责任清单)。
(四)其他责任
对于文旅行业与其他行业交叉领域、盲区地带的责任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进行认领和界定。新兴业态以及无明确管理机构、无主管部门的景区及自助游、自驾游、露营基地等新型旅游业态,按照业务主管相近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四、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按照经营单位和活动类型划分,文旅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分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大型文艺演出和经营性演出活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共七大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1.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2.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3.大型文艺演出和经营性演出活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4.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5.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6.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1-7.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附件1-1
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主要指以公益性文化设施为支撑,集艺术欣赏、科普教育、休闲娱乐、旅游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和场所,包括由政府投资的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剧场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民俗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场馆及其提供的服务。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火灾:电路超负荷运行,用电设备长期工作造成元件放热或老化引发的火灾,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
(二)拥挤踩踏:人流量相对集中时,突发状况引起人群拥挤移动可能发生的踩踏事件。
(三)建筑物坍塌:因建筑物老化、年久失修、极端天气、地震等原因引发的坍塌事故。
(四)文物损坏:因火灾、地震、人为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文物损坏事故。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
(二)具体责任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风险点按危险性确定等级,采取管控措施并公告警示,及时消除隐患。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重点部位畅通,设置安全标志标识、提醒和告知。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特种作业人员需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设备设施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按规定使用。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文物保护单位需制定针对性的文物保护应急方案。
建设工程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向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使用、营业期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防火检查并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员工消防培训和定期演练,结合实际建立消防档案。
发生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如实报告公安、消防、应急管理、文旅等部门。
主办或承办1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需在举办日20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组织应急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保持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符合规定。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资料,包括是否成立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制度及定期开展员工安全培训;检查应急管理工作资料,包括是否制定应急预案、报备及开展演练;检查双重预防机制落实情况,风险点是否公告警示及隐患是否及时消除。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流量控制管理办法,实行预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安全检查,协调整改火灾等安全隐患。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确认责任。
附件1-2
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指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开放、消费者娱乐的歌舞、游艺、 休闲场所涉及的单位(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 KTV、音乐厅、网吧、游戏厅、游艺厅等文化娱乐场所。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火灾:电气线路、电气设备故障,违规吸烟,违规燃放冷烟花、焰火,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引发的火灾,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
(二)危险品爆炸:高度白酒、空气清新剂、杀虫剂、液化石油气瓶及其他易燃易爆溶剂管理不当引起的爆炸。
(三)设备器械伤害:游戏项目中绳索、铁钉等尖锐物品或道具设备损坏引发的伤害。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
(二)具体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场所安全生产负责,确保建筑、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技术规范,定期检查并维护、更新消防设施。
制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设备设施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按规定使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明确责任人员,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
建设工程依法申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歌舞厅、KTV、剧院、音乐厅、网吧、游戏厅、游艺厅等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向所在地的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使用、营业期间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开展员工消防培训和定期演练,结合实际建立消防档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锁闭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发生事故后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疏散,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如实报告公安、消防、应急管理、文旅等有关部门。
主办或承办1000人以上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需在举办日20日前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落实安全工作措施,组织应急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保持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符合规定。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检查生产安全隐患、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检查场所安全标志设置及规定执行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督促建设工程严格执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进行监管,查处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性消防活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协调整改火灾隐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管理体系,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责任。
附件1-3
大型文艺演出和经营性演出活动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大型文艺演出是指将歌、舞、曲艺等多种艺术形式集中于一体的舞台表演艺术形式;经营性演出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包括旅游景区内的实景演出、剧场演出等。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舞台建筑坍塌:舞台建筑搭建不合理不规范、大风、地震等原因引发的坍塌。
(二)火灾、爆炸:用电不当,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易燃物质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火灾、爆炸。
(三)触电(包括雷击伤害):电线老化、工作人员操作不当或大风刮断电线等引发的触电。
(四)拥挤踩踏:演出活动中观众众多且集中,在进出口通道、舞台、楼梯等狭窄空间发生的踩踏。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等。
(二)具体责任
承办者对活动安全负责,其主要负责人为安全责任人,需制订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安全人员配置、消防安全措施、人员容量、治安缓冲区设定及标识、票证查验及安全检查、车辆停放疏导、现场秩序维护疏导、应急救援预案等内容的安全工作方案。
落实安全工作方案和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保障临时搭建设施、建筑物安全,消除隐患。
配备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按核准容量和区域售票,制止妨碍安全行为,及时报告违法犯罪行为,配备专业保安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措施并组织演练。
变更活动时间需向公安机关申请变更,变更地点、内容或扩大规模需重新申请安全许可,取消活动需书面告知公安机关并交回许可证件。
发生公共安全事故或治安案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告公安机关。
场所管理者需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符合规定,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提供必要停车场地并维护秩序。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检查是否取得相关演出审批许可,变更相关事项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是否存在伪造、变造、出租、出借、买卖许可证及批准文件的情况。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的演出举办单位是否在演出前向演出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演出场所合格证明;检查是否制定并报批安全防范、消防救援、应急疏散、防止拥挤踩踏等方面的应急预案,舞台设置、演出设施设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是否取得公安部门大型活动审批许可。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公安部门:对1000人以上活动实施安全许可,制定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组织警力维护活动现场秩序,加强活动安全监管,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对无需许可的活动,指导安全培训,组织安全检查,监督安全工作落实。加强大型演出活动现场安全监管,指导演出举办单位强化事前安全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保措施,配备安检设备,严格对进入现场的人员、车辆、物品进行安全检查,配备足够安保人员,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对活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责令改正,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突发事件。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活动现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活动主办方卫生防疫工作,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消防救援机构:指导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监督检查消防法律法规遵守情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指导活动主办方依法依规对舞台等临时搭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大型文艺演出和经营性演出活动安全生产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责任。
附件1-4
旅游景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以旅游资源为依托,具有明确的空间边界、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和统一的经营管理机构,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场所或区域。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火灾:自然原因、旅游活动和人为活动等引发的火灾。
(二)设施设备事故:游览设施设备老化、配套设施不齐全、产品质量不合格、步游道护栏不牢、阶梯梯坎不规则及高风险新型游乐项目引发的事故。
(三)拥挤踩踏:因人流量大或突发紧急情况导致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踩踏事件。
(四)自然灾害:地震、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暴雪、强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五)溺水:景区内涉水区域防护设施不完善、游客安全意识不足等原因造成的溺水事故。
(六)走失或意外伤亡:因游客缺乏安全风险意识,在景区探险造成失踪,或因景区内观光车、缆车、游船等交通工具故障或驾驶员操作不当或意外伤亡事故。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类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水利风景区管理办法》《风景名胜区条例》《游乐园管理规定》《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
(二)具体责任
安全制度符合以下条件:设立安全保卫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保卫制度,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充足,持证上岗,日常安全巡查管理有效。实行预约管理和实名制购票的景区,应保障游客身份信息安全。应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承载量,建立景区承载量预报预警机制,制定高峰期游客流量控制方案,疏导、分流措施得力。景区交通、娱乐等设施及经营性项目运行应按规定取得许可,有关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操作符合规范,定期检测,无安全隐患。游乐园应符合GB/T16767规定的安全和服务要求。景区网络和信息安全制度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完善,符合GB/T22239规定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
安全设施与标志符合以下条件:主要出入口处宜设置安全检查区;应设置隔离栏、隔离墩、减速带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应齐全、完好。安全监控系统完善,日常运行正常,监控数据文件储存格式和保存时间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防地质灾害、防拥挤、防溺水、防坠落等防护设施应配备齐全,特殊地段有专人巡查。安全警示标志应齐全、醒目、规范,设置及使用应符合GB2894要求;危险地段和未向游客开放的场所应设置恰当的隔离设施或醒目的警示标志。
安全提示与教育符合以下条件:应主动向游客提供安全宣传教育服务,接待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游客应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应提示游客根据个人健康情况量力而行,谨慎参与高空、高速、涉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要求游客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参与技能和安全防范要求较高的运动及游乐活动。
安全救援与应急处置符合以下条件: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感知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与物资设备并维护良好,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提示,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能力很强。应设立急救室,公布应急救援电话,配备必要的医务人员和急救设施,提供常用药品和常规医护服务。应对直接为游客提供服务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并组织演练。应与公安、医疗、消防救援、应急、森林消防等部门或单位建立景区应急救援联动、社会公共安全事件联处等机制,反应快速,运行有效。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洪水、踩踏、设施设备故障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景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情况。
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景区内各类设施设备、游览线路、活动项目等进行风险识别,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定期对景区内的游览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运行,特别是特种设备,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并按规定定期检验。
合理控制游客接待量,根据景区承载能力制定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在旅游旺季、节假日等高峰时段,采取有效措施疏导游客,防止出现拥挤踩踏事故。
对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许可证、投保责任保险。
对景区内的餐饮等配套服务单位进行安全管理,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游客饮食安全。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督促旅游景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景区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安全培训等情况;检查旅游景区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指导景区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落实自治区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自治区通用航空载人飞行安全管理的意见》,督促各旅游景区只能允许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在景区开展载人飞行活动;配合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对景区内可能存在的自然灾害风险进行监测和预警,指导景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对旅游景区的游客流量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防止景区超容量接待游客。
发展和改革部门:按职责权限,负责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审批(核准)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旅游景区的消防安全监督抽查,指导景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指导监督旅游景区制定非日常性大型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开展事前风险评估。加强旅游景区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旅游景区内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配合做好地面查证处置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景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等情况,对景区内特种设备安全进行监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根据有关通报或信息依法依规查处栈道玻璃等建筑材料质量违法行为。对旅游景区在《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纳入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监管。依照法定职责组织或参加旅游景区内有关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林业和草原部门:依权限负责指导林业、草原及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相关单位安全监督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等管理机构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和火情早期处理、火灾早期扑救等工作并督促检查;督促其管理机构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旅游者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督促其管理机构对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取得经营许可,投保责任保险。
交通运输部门:对从事旅游客运的营运性客车进行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牌)营运车辆、营转非等车辆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对划定为通航水域的旅游景区中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的船舶进行资质审查。对旅游景区内通航水域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的船舶、船员进行船舶登记、船舶检验,安全监管、应急事故处置,对从事水路旅游客运的安全管理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定;指导安全评估、安全生产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对景区内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监督,指导城市(县城)供水企业保障好城市建成区内市政供水水质安全。按照国家和我区有关规定,负责旅游景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水利部门:对水利风景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督促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旅游景区的水域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将有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隔离。督促水利风景区管理机构在游览路线沿线设置路标、指示牌等标识。在不宜对公众开放区域的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戒标识并落实管控措施;在对公众开放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并设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指导培训景区工作人员掌握水中施救方法和方式、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等安全救护知识。要求管理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利用监控设备对水面进行监控,做到防患于未然。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景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监测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气象部门:负责为向气象部门备案的景区内安全生产预防控制和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气象服务保障;根据天气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向各有关景区管理单位和文旅部门提供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灾害风险评估等信息。负责对雷电易发区内景区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协助文旅部门开展旅游景区的防雷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景区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查处未取得资质或未经许可开展升放气球活动等违法行为。
民航新疆管理局:对本辖区通用航空公司进行市场监管,受理景区运营人运行合格审定申请,组织实施部分或全部运行项目的合格审定,并持续监督检查运行合格证持有人的飞行安全工作、各类航空人员执照、合格(资格)证书和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性和符合性。组织本辖区通用航空征候和事故的调查工作。对景区开展飞行活动的企业进行资质认定,筛选出符合民航法规的通用航空企业名单。
体育部门:对旅游景区内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进行安全监管督促承办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参与事故救援。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旅游景区内生产安全事故的紧急医疗救援。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旅游景区安全生产工作。对无明确管理机构、无主管部门的景区进行安全监管。自助游、自驾游、露营基地等新型旅游业态的安全监管责任由属地政府承担。
其他部门:旅游景区内其他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进行认领和确认。
附件1-5
旅行社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指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等活动,为旅游者提供相关旅游服务,开展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或者出境旅游业务的企业法人。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交通安全事故:旅游行程中租用的交通工具发生碰撞、倾覆、着火等交通事故。
(二)食物中毒:团队用餐环节因食品卫生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事件。
(三)游客走失:在旅游过程中,因游客自身原因或导游管理不善等导致游客走失。
(四)突发疾病:游客在旅途中突发急性疾病得不到及时救治。
(五)高风险旅游项目事故:组织游客参与漂流、潜水、滑雪、水上、高空等高风险旅游项目时发生的意外事故。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旅行社条例》《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二)具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旅游团队行程安排、交通工具租用、餐饮住宿安排、高风险旅游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规定。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导游人员,要熟悉旅游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流程。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供应商,包括餐饮住宿单位、高风险旅游项目经营单位等,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
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游客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特别是高风险旅游项目的风险和安全要求,提示游客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安排导游或领队全程陪同旅游团队,做好游客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处理旅游过程中的突发安全事件。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游客走失、突发疾病等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救助和处置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检查旅行社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安全培训等情况,督促旅行社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旅行社与旅游供应商签订安全协议情况,检查旅游供应商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查看旅行社旅游行程安排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检查旅行社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指导旅行社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进行抽查,检查导游或领队是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是否向游客告知安全注意事项。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公安部门:负责旅游包车等重点营运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旅游包车的许可和管理工作。对旅游包车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等情况进行资质审查,检查是否开展车辆动态监控,是否落实驾驶员休息制度和防疲劳驾驶制度等措施,并对审查合格的车辆和驾驶人从业资格进行备案。检查旅游客运安全,查处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旅行社采购的餐饮服务进行质量监管,查处食品卫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旅行社做好旅游团队的卫生防疫工作,对旅游过程中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责任。
附件1-6
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指通过相关评定机构评定,达到相应星级标准和等级民宿标准,为宾客提供住宿、餐饮、会议、娱乐等服务的旅游饭店。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火灾:电气设备故障、厨房用火不慎、违规吸烟,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引起的火灾,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
(二)食物中毒:餐饮加工过程中食品卫生不符合要求,导致食物中毒事件。
(三)电梯故障:电梯设备老化、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原因引发的故障,造成人员被困或伤亡。
(四)滑倒摔伤:地面湿滑、通道障碍物、楼梯扶手不牢固等原因导致宾客滑倒摔伤。
(五)治安事件:饭店内发生盗窃、抢劫、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
(二)具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包括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设备设施管理、治安防范等方面的规定。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不得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遵守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卫生要求,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
对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饭店内的公共区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清理地面杂物、积水,修复损坏的设施设备,防止宾客滑倒摔伤。
对周边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临水区域、陡峭山坡等,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
加强治安管理,安装监控设备,建立治安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处理治安事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火灾、食物中毒、电梯故障、治安事件等突发情况,明确应急处置措施,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检查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安全培训等情况,督促星际饭店、等级民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指导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治安管理,指导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加强治安防范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星级饭店、等级民宿食品安全监管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查处食品卫生、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指导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饭店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处置。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星级饭店、等级民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责任。
附件1-7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一、界定
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现场组织消费者扮演剧本角色或解谜特定场景等方式开展文化娱乐活动的经营场所,包括专门经营剧本娱乐活动的场所,以及混业经营剧本娱乐活动的旅游景区、宾馆等非专门场所。其经营范围在营业执照中登记为“剧本娱乐活动”。
二、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
(一)火灾:违规使用明火(吸烟、烧纸、点蜡、焚香),燃放烟花爆竹和冷烟花,违规使用电气设备,违规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作业,违规使用电气设备,违规使用卤钨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温照明灯具,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营业期间为具有蓄电功能的游戏娱乐设施充电引起的火灾,以及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
(二)人员踩踏:在经营高峰期或突发紧急情况时,如场所内突然停电、发生火灾等,由于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通道复杂狭小、暗门嵌门较多、疏散出口数量不足,甚至将逃生路线设计成迷宫式,人员疏散困难,容易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三)电气事故:场所内大量使用灯光、音响、电子游戏道具等电器设备,若使用不合格电器、电器接触不良,或插座串接设备导致超负荷,可能引发触电、短路等电气事故,对消费者和员工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四)治安事件:经营场所内人员密集、流动大,可能发生盗窃、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影响场所正常经营秩序,威胁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体责任
(一)责任划定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指南(试行)》《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
(二)具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消防安全、电气设备使用、人员疏散、应急处置等方面,规范日常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管理行为。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一键加锁装置。严禁在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窗户设置铁栅栏、镜面反光材料和遮挡物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规范用电管理,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设计要求,穿管保护到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电器设备、电气线路,不违规使用大功率易发热电器。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严禁违规使用卤钨灯、卤钨灯、金属卤化物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等蓄电池驱动设备及其蓄电池严禁在场所内、楼梯间、走道、安全出口停放、充电,不得在营业期间为具有蓄电功能的游戏娱乐设施充电。
加强对装饰装修材料的管理,不得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海绵、塑料等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不得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挂件、塑料仿真植物、氢气球、模型道具等易燃可燃装饰造型物。
场所内严禁吸烟,烧纸、点蜡、焚香等违规使用明火行为,严禁在场所内燃放烟花爆竹和冷烟花等物品,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游玩场景,严禁因剧情需要临时动用明火。营业期间,严禁电焊、气焊、切割等动火施工作业。非营业期间动火施工作业应经动火审批,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监护措施。
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人员踩踏、电气事故、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员工和消费者进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人员的自救互救能力。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完善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在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向消费者告知场所内存在的安全风险、疏散通道位置、应急联系方式等信息,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使其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建立安全巡查制度,定期对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疏散通道、装饰装修材料等方面,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发生安全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
文旅部门: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检查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人员配备、安全培训等情况,对未落实主体责任的场所依法进行处理;指导场所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未按要求制定或演练应急预案的场所,责令限期整改;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内的剧本娱乐活动内容管理和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有关部门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督促场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娱乐场所治安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查处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仍继续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剧本娱乐行业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商务部门:协助督促大型商场内的剧本娱乐场所贯彻落实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等。
属地政府及派出机构: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协调辖区内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在发生安全事故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其他部门: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认领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