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盖国家法律、地方法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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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地见效,解决文旅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疆文旅行业实际,牵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旅行业安全生产7项责任清单》(以下简称《责任清单》),理顺职责分工,解决“谁来抓”的责任问题。 《责任清单》按照经营单位和活动类型划分,分为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文化娱乐经营场所、大型文艺演出和经营性演出活动、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级民宿)、新业态经营场所7类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每类责任清单均分为四个部分: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界定、常见安全生产事故类型、主体责任、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监管责任,对文旅行业企业的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当地政府的属地责任进行了明确。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地见效,提升全区各级文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和工作水平,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疆文旅行业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涉文涉旅行业安全生产18项管理措施》(以下简称《管理措施》),细化“如何抓”的操作路径。 《管理措施》涉及18类重点旅游项目,围绕旅游包车、载客船舶、轨道小火车、滑草、滑雪、索道缆车、大型演艺活动等重点旅游项目,制定专项安全管理措施。每项措施均明确安全生产牵头部门,细化项目准入、日常检查、设备维护、人员培训、应急预案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形成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一线管理人员“会管、能管、管得住”的能力。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推动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落地见效,解决文旅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存在监管盲区等问题,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新疆文旅行业实际,牵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4项重点旅游业态项目安全管理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制定重点业态安全规范,提升“合力抓”的制度支撑。 《规范》聚焦高风险旅游项目和新兴业态,涉及玻璃栈道、悬崖秋千、客运索道、观光飞机、玻璃滑道、漂流项目、观光车等24项重点旅游业态,每个规范均从总则、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过程监管、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六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定,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操作标准,为多部门联合监管提供统一制度依据,有效提升协同治理效能。